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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男,40岁),彻底凉凉!
入戏太深!男子身穿警服
在短视频平台“耍帅”被行拘
在短视频平台上,陈某有800余名粉丝,因其个人账号日常“搬运”了多个各地公安官方账号发布的视频,因此当他发布自己身着警服的照片和视频时不少粉丝和浏览者难辨真假而在评论区夸奖其“帅气”“威武”,陈某也坦然“入戏”享受着这种“荣耀”,并未有任何澄清之语。
非法持有、使用
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等
后果很严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友评论
对此,有网友表示:陈某的行为令人无语“不当演员可惜了
也有网友认为也应该严查卖家
你怎么看?评论区留言~
来源 广州日报、深圳特区报、网友评论
编辑 忻晓颖 审核 郑昕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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